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
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鹤职院〔2012〕57号
院属各单位:
《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办法补充规定》经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
〇
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办法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现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办法(试行)》(鹤职院〔2010〕96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任职资格量化方面
(一)关于任现职期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每年计0.25分的问题
1、专职辅导员或以辅导员身份参评辅导员系列职称的的不计分;
2、专兼职教师本学期工作量不够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不计分。
(二)关于破格参评的资格量化问题
凡学历、学位有一项破格参评的人员,两项均不计分。
二、教育教学管理方面
(一)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情况须提供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相应文件。
(二)教学工作量统计分三种口径:
1、教务处安排的教学任务以教务处提供的课表和期末核算的课时汇总表执行数为依据;
2、继续教育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以继续教育学院安排的课表和期末核算的课时汇总表执行数为依据;
3、中专部安排的教学任务以中专部提供的课表和期末课时汇总表执行数为依据;
三种口径统计的课时数分别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教务处累计核算。
(三)实验教师须连续一年以上从事实验室教学工作或实践教学管理、技术指导工作。
(四)项目、奖励中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仅指每四年一次的教育部教学成果评奖;“省级教学成果奖”仅指每两年一次(2009年以前为每四年一次)的河南省教育厅教学成果评奖。
三、论文、论著及项目、奖励方面
(一)加分: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被SCI、EI、ISTP或A&HCI、 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的会议交流论文或其他形式交流论文(非发表论文),提交检索证明的每篇计1分)。
(二)项目、奖励中的 “科研成果奖”仅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研成果综合奖,不含论文、论著等各类单项成果奖。
四、辅导员职称评定方面
(一)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按满工作量计算。
(二)鼓励青年教师从事辅导员工作,在晋升讲师职称时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辅导员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辅导员所带班级荣获厅级以上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教师系列以外其他职称系列评审
凡教师系列以外其他职称评审,根据申报职称评审文件要求,均参照实验系列进行量化积分;与人社局联合表彰的,可视为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
六、其他方面的要求
(一)对评委的结构比例要求
评委由学院专家组成,其中学院领导、院系主要领导不超过专家总数的30%。
(二)关于材料展示的有关问题
每年各院系对参评的所有材料均进行展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对每个人的申报简表,学院纪委、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将组织统一展示,便于全校教职工监督。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
印发
编校:高忠波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