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院人事编制、岗位核定和用人计划的上报、审批、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为调入、调出、离职人员办理有关手续,负责人力资源配置及教职工退休费的审核、发放工作。
二、负责学院人事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工作。
三、负责学院在编人员的考核、鉴定工作。
四、负责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认定、评审、推荐、聘任工作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级、聘任工作。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申报、考证和认证工作。
五、负责学院人事档案管理和材料归档更新工作。
六、负责学院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七、负责学院教职工工资晋升、调整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核发放工作。
八、负责学院在编人员编制、工资、职称、人员档案等数据库的建设、开发和利用工作。
九、负责学院教职工的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的确定、审批、发放工作。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认证和办理工作。
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