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
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文件通知,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科专家在咨政育人、学术评价、学术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管理工作水平,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教社科〔2014〕69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于
2014年
9月
15日
之前将文件中附件4、5按照文件要求,上报到学院人事处(2215房间)雷光明科长处,并将电子文件一并发到办公系统中。
联系电话:3330505
人事处
2014
年8月29日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
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教社科〔2014〕69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科专家在咨政育人、学术评价、学术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管理工作水平,现将进一步完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勇于开拓创新。
2、专家库候选人须为高等学校在岗在编人员,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热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较高的职业和学术道德水平,学风优良,公道正派。
3、除上述基本要求外,推荐人员须符合其他具体遴选条件(见附件1)。
二、推荐办法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由高校社科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学校人事等部门积极配合,确保所采集的信息内容准确、规范。所推荐人选应主要考量其学术成就和学术道德水平。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专家库人员工作职责:参加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成果奖的评审工作;推荐参加国家、省、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类有关项目评审、成果奖评审及鉴定等专项工作;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和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参加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政策制定和决策咨询等工作。
建立信用管理数据库,对专家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和信誉评价。对信誉良好的专家予以鼓励;对在工作中违犯学术道德、严重影响评审公正的,经撤销其专家资格。
四、申报要求
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推荐遴选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提高学术评价水平、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申报材料包括:
《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一式两份。
《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
上述材料可从河南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http://sk.haedu.gov.cn)
各高校请于
2014年
9月20日
之前将上述材料报(寄)送至河南省教育厅社科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803房间。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信箱:shekechu803@163.com。
联系人:刘禹佳,杨维纳;联系电话:0371-69691082,0371-69691987。
河南省教育厅
2014
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