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鹤人社事业〔2014〕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省驻鹤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和《关于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考核对象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
(二)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考核在2014年豫人社工考〔2014〕2号文件(见附件)新修订的289个工种中进行;二级(技师)考核在汽车驾驶员、护理员等138个工种(见附件)中进行;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装饰美工、蔬菜工、家畜繁殖工、闸门运行工、焊工、铣工、磨工、录音机械员、渠道维护工、客房服务员、汽车维修工、体育场地工、防疫员、钳工等14个工种中进行。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
将办理退休手续或将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聘用有关规定后,再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正常晋升条件。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1.考核当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2.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4.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5.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符合第(3)项所列业绩中两项以上者,可适当放宽学历;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在本等级工作期间取得下列一项以上技能业绩。
①参与完成科技创新、技术革新项目,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在有效名次内者;
②在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③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④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两项以上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成果或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
⑤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专业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独著或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发行一部以上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一万五千字以上),有关论文著作应在考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
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荣誉称号;
⑦在省(部)级以上举办的技术交流比赛节会上获得前三名,或业绩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单位使用两次以上;
⑧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不含单项表彰)荣誉称号并保持荣誉者。
对技能业绩的有关具体要求按《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资格申报条件附则》规定执行(见附件)。
6.转换岗位工种的工勤技能人员,首先应按照本人现岗位等级申报所转换岗位工种的考核,考核合格并累计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从首次取得本等级工勤岗位证书的时间开始计算),可申报转换后岗位工种的升级考核。
(二)破格晋升条件。取得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等级证书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技术成果为多人共同完成的,应为主要完成者)并有省辖市(厅)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在省辖市(厅)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工勤技能人员,可以申请破格晋升,具体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2003〕92号)、《关于技术工人技能竞赛奖励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豫人工考〔2006〕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2〕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破格晋升的人员,晋升工勤技能岗位二级、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考办”)、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工考中心”)审批;晋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五级的由省辖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管理机构审批,并报省工考办、省工考中心备案。
(三)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度
12月31日
。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个人申请,所在单位结合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报名和资格审查手续。个人直接申报的不予受理。具体程序请参阅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考报名流程图(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1.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四级、三级和二级申报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数据库和从报名软件中打印的报考名册表;
(2)现岗位等级证书;
(3)最后一次工资审批表或本人档案(根据工作年限直接申报相应岗位等级的提供本人档案);
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人员还应提交学历证书。符合规定申请破格晋升的人员,应一并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
教材征订与报名同时进行,自愿征订。需要征订教材的,随报名材料报送教材征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工勤技能岗位一级申报人员应提交以下相关申报材料:
(1)报名数据库和从报名软件中打印的报考名册表;
(2)《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简表》(见附件)一式五份;
(3)《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五份;
(4)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最高学历证书;
(5)任现岗位级别以来的技术经验总结(即本人对多年技术工作的经验总结或对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实践操作问题的理论总结,能充分体现个人的技术理论水平,字数不少于4000字)一式五份;
(6)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技能业绩证书原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各一份。技能业绩成果为学术论文或著作的,应提供学术刊物或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
工勤技能岗位一级申报材料应专人专袋,并打印申报人员姓名、所在省辖市、申报岗位工种、袋内材料明细等信息粘贴于档案袋封面。以上材料中第(1)、(2)、(5)项需同时报电子文档。提交材料的其它具体要求按申报资格条件及附则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工勤技能岗位一级申报条件的人员及其申报条件,所在单位要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并作出处理。公示结束由单位批准推荐,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当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有关报名软件、文件资料可到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hb.lss.gov.cn) “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四、培训和考核
(一)岗位等级培训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和必要保障,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四级、三级和二级申报人员必须在考核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2014年培训工作将继续实行远程网络培训和现场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远程网络培训平台将于全市报名结束后适时开通,网址为http://hn.gkwlpx.com,请考生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进行学习,详细操作请参阅网络页面左下方的“培训指南”栏目。
(二)岗位等级考试
1.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四级、三级和二级岗位等级考核采取定量计分的办法进行,分为岗位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岗位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以专业描述(试卷上作答、答题卡作答、人机对话)为主要考核方式,结合岗位工作进行。理论考试分职业道德、职业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采取答题卡作答形式。理论考试全省统一组织,时间为
2014年9月13日
—
9月14日
,岗位技能考核在理论考试前或与理论考试同日进行。
2.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全省统一组织实施,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综合评审,具体考评办法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9〕1号)和《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组建办法和工作程序的试行意见》(豫人工考〔2009〕6号)有关规定执行。
3.201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三、四、五级考点统一设在市直,县区不设考点。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点由省工考中心确定。
4、考核结果按照管理权限于2014年11月初分别在河南省工考办网站(www.hnsgkb.com)和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hb.lss.gov.cn)公布。
五、工考收费
根据《关于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考核收费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文〔2014〕2号)有关规定,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一级(高级技师)165元、二级(技师)470元、三级(高级工)365元、四级(中级工)320元、五级(初级工)275元。
六、有关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各县(区)、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组织,全面落实责任制,认真执行政策规定,正确处理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与岗位聘用的关系,使岗位管理制度逐步落到实处。省厅要求,从2014年起,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合格人员在单位岗位空缺内进行聘用。无岗位空缺的,单位可暂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第五款规定的“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进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进一”的过渡期政策,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考核合格人员。考核合格人员被单位聘用并经认定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对不执行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文件中所涉及到的附件请到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hb.lss.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2014
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