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4下半年专业教师招聘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2015年1月24日上午笔试
下午面试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月23日8:30-16:30
二、考试内容与办法
1、硕士研究生招聘,无论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多少,都将开考。如果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5倍(含5倍),将直接进行面试;如果一个岗位报名人数超出5倍,将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岗位拟聘用人数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理论30分,专业理论70分。
应试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占60分,答辩占40分。
2、本科生招聘,无论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多少,都将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参照上述方法进行。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岗位拟聘用人数的,其笔试成绩低于全部参加专业教师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未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供招聘简章中所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未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未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