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确保我院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文件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谷朝众
副组长:谷 岩
成 员:党委委员及院属各单位主要领导
(二)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职称评审推荐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谷岩(兼)
副 主 任:李晓鹤 王爱红 晋佳路 乔建华
办公室下设3个审核组、1个仲裁组。
1.资格审核组
组 长:李晓鹤
副组长:雷光明
职 责:负责申报人员资格的审核工作。主要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职称外语证书(考试成绩)等资格条件。并负责所有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受理、量化计分结果的汇总、公示等工作。
2.教育教学审核组
组 长:王爱红
副组长:王合生 李宏伟
职 责: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教学方面业绩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量化计分工作。
3.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及项目审核组
组 长:晋佳路
副组长:王莉萍
职 责: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科研项目、成果鉴定、成果奖励、论文、著作、专利等科研方面业绩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量化计分工作。
4.职评仲裁组
组 长:乔建华
副组长:孙合玲 耿 芳
职 责:负责申报人员材料的集中展示及职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仲裁。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谷朝众
成 员:由学院各院部相应专业,且任职三年以上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具体人员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职 责:负责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二、推荐评审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规范申报推荐程序
2016年学院职称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通知》(豫人职【1997】11号)文件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继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做到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公开。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审核资格条件。院属各单位和各有关职能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外事处等)要对申报人员的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重点核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资格条件等各项必备的形式要件,特别是评审材料的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情况,《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与原件的一致性等,并对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网上复核。对未经申报单位和学院审查的、不属本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以及不齐全、不规范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三)严格评审纪律,坚持正确的人才评价方式
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豫人职【2007】20号)的文件要求,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导向,以突出本专业、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为主要依据,完善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标准,切实按照“坚持条件、注重业绩、注重水平、综合把握、适度从严”的指导思想,严格评审方法和程序,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全面综合地评价人才。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四)继续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提交的4份《评审简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
(五)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各环节中继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评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2016年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任职年限及年龄问题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
2011年
6月
30日
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
2011年
9月
30日
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2、
1981年
1月
1日
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
1976年
1月
1日
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方可正常申报,否则按破格申报。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二)职称外语考试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
(三)申报学历问题
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须进行学历认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四)硕士研究生初聘专业技术岗位问题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需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不再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考核认定副教授(直接认定副教授)问题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改革和总体要求,我省对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规范。申报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5号)规定执行。
(六)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
1、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适当参考。
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文、理工科之间转换岗位和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 务。
四、申报评审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个人所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展示3天后,以院部为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学院职称评审办公室。未经单位展示、审核同意及不符合申报业绩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1.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及推荐名次1份,参评人教育教学评价证明1份。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中、初级一式2份),经学院评委会评审推荐后参加高一级评委会评审的人员填写。
(1)《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2)《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4.《评审简表》一式40份(参加答辩的人员50份)及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以申报人员姓名命名)。《评审简表》须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学院资格审查时先交5份)。
(1)《评审简表》中省辖市(厅局)填写“鹤壁市”;主管单位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代码为“
08162”
;单位名称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代码为“
08162001”
;《评审简表》中的“学历”一栏中须明确填写“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详情”部分应填写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未详细填写的不予受理)。
(2)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评审简表》中“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一栏中注明转评前的系列、级别、职务、聘任时间,未如实填写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3)申报人员对兼任行政职务、任课课时情况应如实填写,不填行政职务的申报人员将按一般教师课时量要求对待;课时量不如实填写的按弄虚作假取消评审资格。
5.申报人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普通高校学历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8.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检索页附在期刊、专著的封二和目录之间)。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并在《评审简表》相应栏目内填写。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11.参加省有关系列高级评委会答辩的人员,需提供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人员须到指定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
12.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13.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原件及人事档案。
14.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科技水平的材料原件。
五、时间安排
(一)
9月
10日
—
9月
30日
1.建立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2.汇总院属各单位拟申报人员名单,掌握2016年度学院申报职称人员的情况;安排部署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上报工作。鹤壁市体育运动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
(二)
10月
8日
—
10月
16日
1.院部召开会议,传达学院职称工作精神,将职评政策全面、准确传达贯彻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所属院部的兼职教师)。其他系列的职称申报工作由其主管处室组织进行。
2.材料展示
申报人员所有材料包括《评审简表》要在院部集中公开展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院部主要领导要在《评审简表》上签属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院部进行初审
(1)根据相关职评条件,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外语成绩等内容进行初审,确定参评人资格。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允许申报。
(2)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大会,组织各层次(领导、教职工、同职级及高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学生代表)人员,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评议。
(3)根据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名次。并对每位申报人员写出客观、公正的教育教学评价证明,连同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情况报告及推荐名次上报学院职称评审办公室。
(三)
10月
18日
—
11月
30日
学院组织专家评委会评审推荐,确定申报人员的排名,向上一级评委会上报材料(
11
月3
日
向省高评委报送高级职称材料)
1.根据省、市职称工作安排,2016年我院高、中级职称资格审查将同时进行。
10月
17日
各单位将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包括个人《评审简表》5份。
2.学院职称工作审核组分别对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及量化计分,结果及时在学院办公系统公示。申报人员如对某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审核该项的审核组负责解释。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委会,结合量化计分的结果,对各级各类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名次,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推荐到上一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评议推荐工作,及时向学院提交推荐人选的材料,申报人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办法(试行)的通知》(鹤职院〔2015〕96号)进行量化计分。
(三)转系列不占用同级指标,但须按晋升人员的要求准备参评材料,参加同级评委会的答辩和评审。
(四)以考代评取得任职资格的待聘人员,须统一参加2016年度同级别职称评审推荐以取得聘任资格。其任职年限从单位聘任之后起开始计算。
(五)职评办公室接收申报材料结束后,不再量化任何有分值的材料,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以填写到《评审简表》上,作为评审业绩供评委审议。
(六)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七)鹤壁市体育运动学校的职评工作,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其岗位设置、评审系列、评审条件和标准、评审推荐渠道不变。
(八)个人可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我省现行职评评审相关政策、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等可登录河南职称网或学院人事处网页查阅和下载。
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职称评审推荐和报送材料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 系 人:雷光明 刘浩
联系电话:3330505。
人事处
2016
年9月30日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学院推荐用)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报各系列评委会用)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_____系列(专业)_____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兹保证___________同志确系本院、部(处室)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符合申报系列(专业)要求,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豫人职〔1997〕11号和豫人职〔2008〕29号文件要求,在单位实行了“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程序,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院、部经手人(签字)___________
院、部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单 位(盖章)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系列(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省辖市(省直)
主管单位
工作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