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职称评审推荐量化暂行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院职称评审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外事处三部门,在汇集学院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对学院现行的“职称评审推荐量化办法”反映的建议、意见基础上,对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办法(试行)的通知》(鹤职院[2010]96号)、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鹤职院[2012]57号)进行了修改(修改稿见附件)。修改办法主要是在原职称推荐量化办法基础上,对学院专家评审的20分、辅导员职称评审等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微调,分值稍作改动。请院属各单位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讨论该修改意见,并于
6月30日前
将书面意见反馈给人事处
雷光明
老师。
感谢大家对学院职称工作的支持!
联系电话:3330505
人事处
2014
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