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科级以下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所在部门
是否任课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请假事由
(事由可以续页)
领 导 审 批 意 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计生部门
主管院长
院
长
说明:1.科级以下教职工请假程序请按照《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教
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职院〔2014〕71号)文件执行。
2.领导签署意见后,原件交人事处(病假需附诊断证明,并由本部门
审核)、复印件交本部门留存;任课教师和女教工请假,请根据教
务处和计生部门要求留存复印件。
3.请假期满后,请及时到本单位和相关部门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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