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
一、办理程序
单位或个人提交申报材料→资格审查→高级上报省职改办、中级呈报中级评委会。
二、申报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表中所要求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备案表、资格证、聘任证、外语证等原件;
2、高级另报以下材料:
(1)《评审简表》一式35份;
(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3)第一学历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
(4)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5)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考试合格证;
(6)其它因申报职称的级别、系列不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收费标准
每人收费20元(豫价费字〔1997〕180号)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市人社部门审查,报省人社部门复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县区人社部门审查(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社部门复核。
市人社局专技科3367678 、鹤山区2322016、山城区2613105、淇滨区3356900、浚县5525122、淇县7233817。
六、监督渠道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3328401
七、政策依据
1.《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180号)。
八、救济途径及有关说明